2008年7月3日星期四

诗人苏非舒和群众华老栓/朱达志

午夜后补课看新闻,才发现两件跟诗歌有关的事情真有意思。一件是“彭水诗案”——重庆一小公务员心血来潮,涂鸦了一首议论当地时政的诗词,通过手机短信发给了几位好友赏鉴,结果被抓进看守所并被起诉了,引发舆论哗然一片(重庆近来尽出奇闻);另一件是,上月底一帮诗人在北京举办了一个声援赵丽华的诗歌朗诵会,在会上全裸诵诗的男性诗人苏非舒,10月17日被警方拘留了,也引来网路上纷纷议论。
北京晚报19日刊发报道说,警方告诉记者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“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”鉴于苏非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规规定,因此决定拘留苏非舒10天。
这有点可乐。我不认为这事的情节有多恶劣。而且看不出苏某有猥亵他人的主观意图和实际恶意。他的怪异举动,很明显是在进行行为艺术秀。“花了5分多钟脱掉了身上所穿的十几件衣物,”——要知道,那天在场的人,大多着单衣甚至夏装。他这样做想表达什么?显而易见,其用意无非是说,我们人类或者说我们中国人所受到的精神束缚太多太大了,我们需要将自己从各种各样陈腐观念与落后思想的桎梏下解放出来。那次朗诵会是为声援赵丽华而举办的,稍微有点理性的人,都应该明白苏非舒脱衣的寓意。
可是他却被拘留了——不是当场或事后一两天,而是已过去17天。要知道,半个多月,很多人早已忘记有过这么一件搞笑的事,所谓社会影响,基本上已不复存在——假如当时真有多大影响的话。更何况,苏某脱光衣服后,其行为已被立刻制止。虽然引起了“一片哗然”,但是并没人表示被非礼——他们是看着苏一件一件地脱光的,前后足足有5分钟时间,足以让他们提出抗议或离席而去。而且,至少从新闻中,我没看到有人事后声称自己受到了伤害,并向有关方面作了正式的投诉。
更令我吃惊的是,网上转载的这条新闻后面,那些大量的跟帖评论,竟然是一边倒地弹冠相庆,并且用许多恶毒的语言咒骂苏非舒,似乎想以此换取久违了的快感和治痨病的馒头。要知道,许多网民,在平常的新闻后面,向来也是踊跃跟帖的;而其所持态度,反政府甚至反社会的倾向与情绪,通常也是很明显和很浓厚的。

2006-10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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