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

生活的诗歌观

苏非舒

对我而言,诗歌只是我把它称之为诗歌的这个东西。
——题记

生活的诗歌观,通常指诗意,诗意是一种社会的活力。它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它在科学里有,在教育、经济、政治、农业等等里都有,它存在于人类的一切工作与生活中。诗意原则就是激活原则。它的目的是激发心灵、精神,改变生活。老的形式僵化了,必须得打破,必须创造一个新的、活的,充满动力十足的新形式。

我在我的作品“诗歌方案”之一《诗(尸)体》(在银川西夏王陵的那次行为)中,体验的就是这样一种诗意原则,我把音乐(苏阳的即兴)、反常行为(烧《诗经》)与日常生活(洗脚)放在一起,把这些原本不在一个场景出现的事儿,集合到一个场景,在舞台上。于是便给人们造成了一些与原先场景不太一样形态,打破了人们通常的感受常规。
于是人们便会对这种变化产生反应,这种反应通常会有三种:1、没有反应,这些人认为这很平常,不足以对他构成新的感受;2、好的反应,认为这是好事,因为出现了新的变化;3、坏的反应,认为这有违常理。
正如我在上面所说:诗意原则就是激活原则。在我看来,这后两种反应都是可取的,因为这事儿对他们来说是与通常的感受常规不一样的,于是他们便会对这种变化产生对应,于是他们的心灵、精神便会活动起来,进而他们的观念便会有所变化。
从这儿出发,我反对,传统的、既定的诗歌方式,它让人舒服、让人投身其中、让人产生惰性。因为它没有突破通常的感受常规,于是它就很难对人产生激发作用。久而久之,人们的心灵便会变得越来越迟钝,思维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僵化。生活当然就只会是一成不变。

2003-7-24 北京 花家地西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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